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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拆违,警钟再次敲响


http://www.66wz.com   2004年12月14日 16:08
 

  今年7月,《代表在线》栏目就“拆违”话题邀请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过讨论,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反响。然而,违章建筑就像“毒瘤”和“顽症”,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治,但违法者仍千方百计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惜代价屡拆屡建。特别在农村,我市停止私人宅基地审批后,很多农民抢建住宅等行为与日剧增。本期《代表在线》,我们邀请市人大代表、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主任瞿韶军,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中队中队长金立臣,再就这一话题进行探讨。

  人大代表——


瞿韶军

  安澜:请问瞿代表,这回扣地的土政策有没有存在违法的情况?

  瞿韶军:乐清市关于回扣田政策可能是根据乐清的具体情而产生的,根据土地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征用土地要给予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等。由于温州市地价上涨较快,因此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政府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根据相关的规定返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三产”或“二产”用地或作为农民安置房,具体由土地部门与被征地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划加以确定。回扣田如何有效的利用,首先是由土地、规划等部门确定用地性质,然后,根据村民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代表大会对土地的使用、处置等进行决定,这些都应该依法来规范。因此乐清市的土地政策可以看成为一个引导性的文件,具体应当依照土地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

  拉倒:在拆违过程中应该要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不能一拆了事。两位嘉宾怎么看这个问题?

  瞿韶军: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应该说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的,不管是现在或者是将来。但是,考虑利益的前提是要依法和依照相关的政策来加以保护,拆违的问题也是同样的。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农村会有这么多的违章建筑存在,可能相关行政部门的前期的规划、管理存在着脱节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农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单建筑,所以对于拆违既要依法,又要体现一种人性化,其中析释法、疏导在拆违工作中应该是予以重视。

  安澜:乐清“三产用地”性质是划拨而不是出让。请问土地出让与划拔有什么区别?

  瞿韶军: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国家根据土地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偿划拨使用的一种作法,而土地出让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行为。它的共同点使用权都是国家的,不同点就是有偿跟无偿的区别,同时,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国家收取相关的费用不同,相关法规也不一样。

  老百姓:瞿主任、金队长你好:在沙城镇鸿昌机械有限公司后面七一河滨公园河边的绿化带,由于鸿昌机械违法填方被损毁50平方米,至今将有半年了,现在还没修复,我们多次向沙城镇政府及园林局反映,总是相互推委,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由此引发违章遗留问题,请领导予以关注,严惩违章违法者,责令修复绿化,盼望在新闻关注下得以修复。

  瞿韶军:如果这种情况如你所说的一样,它是一种侵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解决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行政部门要行施管理行为,对于这种毁坏绿化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另一种方法是相关的权力人可以依法提起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依法来维护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如果相护推委的话,那是行政不作为,是不应当的。我们将此问题提请媒体予以关注,催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还老百姓优美的环境。

  ak47:瞿代表,我向你咨询个问题:今年8月份我和开发商签定购买一套期房预售合同,当时没有注意合同上的具体条款就签了字。前几天,我翻看合同时,发现土地使用权限是2003年11月到2073年11月,我知道土地使用应该是70年,但是我房子是今年买的,白白少了一年。我想问,开发商是否违约,要不要对我作出赔偿?

  瞿韶军:开发商没有违约,你要求予以赔偿难以获得法律的支持,因为根据土地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以土地管理部门与房开公司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依据的,在你的商品房预购合同中,土地使用年限必须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一致,因此你购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剩余使用年限,而不是完整的70年。

  worldman:流言止于智者。如果政府解释清楚政策是否会改变,乐清农民大规模突击建房就不会出现,朝令夕改是最可怕的,容易造成民众的无所适从,瞿代表以为呢?

  瞿韶军:政策应该保持连贯性,最主要的不论是政府或者是老百姓都应该依法办事,包括出台的相关政策,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到依法行政。在土地征用的问题上,国家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只能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集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国家和老百姓的共同利益出发,对具体的实施方案作出引导性的意见,不应当朝令夕改。当然,对于一些不合法的规定,政府当极时予以纠正。

  woaini:瞿代表您好!我和刘是邻居,今年6月,刘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在我房屋围墙前方兴建了一间存放杂务的小屋子,影响了我的正常通行,我与他交涉可他不理睬,后来我就乘刘某全家外出之际,将他即将盖好的小屋拆毁。刘就找我要求赔偿他的损失。请问,我拆除他人违章建筑要赔偿吗?

  瞿韶军:对刘的违章建筑,你应当正当的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譬如说,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予以拆除,也可以依法向法院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排除妨碍。但不能由你来进行拆除,因为你只是相对人,不是执法主体。现在你拆除了刘的违章建筑,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但如果拆除不当,造成实际损失恐怕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上意见供参考。

  woaini:回扣地有一部分是给村集体增资用的,请问这种措施对提高农民收入有没有效果?

  瞿韶军:效果是有的。村民委员会是集体组织,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集体资产,通过自行管理和合适的使用这些资产,达到产生经济效益的目的。用获得的利益用于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民的社会保险等福利性支出,这就不是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吗?

  woaini:解决违建是一个大问题,不是一次性可以搞好,关键政府要制定一个长远的、合乎各方利益。今天出台一个红头文件、明天又出台一个,搞的文件与文件之间都矛盾了。政府有没考虑过长效管理?

  瞿韶军:我觉得你的建议非常对,对于拆违问题政府应当考虑长效管理。特别是对于我市违建非常严重的这么一个城市,我认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拆违机构,协调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等相关部门,使拆违工作力度加大、协调统一。其中,作好城镇、农村前期的建设规划非常重要。同时,对一些边角地、遗弃地即时加以规划利用。对老百姓的建房审请应当予以重视,依法即时作出批与不批的决定,堵塞违章建房的漏洞。对于违章应及时加以处理,不应该等到问题成灾的时候才加以处理。如果不及时处理的话,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与相对人的矛盾也会进一步扩大,不利于处理。因此,在拆违过程中要把疏与堵结合起来,关键是依法办事,一视同仁。

  主持人:上午龙湾区沙城镇八甲村一村民来电询问,他一家六口现住在一个仅为39平方米的矮房内,他问能否申请村民宅基地?该怎么办理?请瞿代表回答。

  瞿韶军: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您一家六口仅住一个仅为39平方米的矮房内,住房确实比较困难。您可以向村委提出申请,要求调换一处宅基地建房,或者在原有的房子上进行改扩建。至于是否得到村委的同意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加以确定,我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作出合理的决定的。

  alibaba:中国人似乎都有占小便宜的习惯,违章建筑也不例外,而且大家有个习惯性看法就是法不责众,大家都在建,我不建好象是吃亏了,金队长和瞿代表怎么理解这种心态?

  瞿韶军:持这种心态关键在于没有建立法律意识。违章建筑显然是不合法的产物,“大家建你也建”吃亏的是大家和你,从中是不会得益的。当然,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依法处理违章建筑的时候,必须一视同仁,不得厚此薄彼,否则的话,将会产生违法建筑没有得到应有处理的后果,是违章建筑的人,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所以这个便宜贪不得。

  erty:瞿代表作为律师您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您将如何去监督有关部门去拆违呢?

  瞿韶军:非常感谢你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我将依法履行我的职责。通过这次在线聊天,也了解到更多关于拆违方面的有关情况,我将会在人大会议期间或者休会期间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使我市的拆违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尽我所能。谢谢!

  职能部门——


金立臣

  as666666:农村突击建房根源到底在哪里?

  金立臣:我想应该是利益所在,现在温州土地相当紧张,土地供需矛盾相当突出,现在占用了土地建了房,就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据我了解,梧田这边一些违法的简易建筑,出租每个月每平方米可以可收租金15元,这样的话,一个简易建筑不到两年可以收回投资成本,这样的投资比任何产业都要大。经济的利益是违法最根本的原因,但也有我们政府的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

  拉倒:在拆违过程中应该要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不能一拆了事。两位嘉宾怎么看这个问题?

  金立臣:近段时间,市政府正在酝酿违章拆后管理的问题,对拆违后土地的利用基本思路是:假如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土地,那么拆了政府坚决要求复耕的;如果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那么三个区根据当地实际,经过审批后,加以合理利用,大的方向是龙湾区、瓯海区这些地准备建标准厂房,鹿城区的以改善生活环境,如绿化用地,道路用地,小区配套设施加以合理利用。市政府设想由土地、规划、执法局三个单位各联系三个区中的一个区,研究解决拆后土地利用的问题。

  ak47:除了乐清外,温州还有别的地方存在这么大片的突击建房现象吗?请金队长回答。

  金立臣:有这种现象存在,据我们对温州三个区的统计。从99年开始至今年8月份为止,我们国土部门发现并登记并在册的,共有占地3047亩,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比较典型的像三(土羊)湿地去年开始到今年上半年就发现违法占地300多亩,沙城片一些以老人协会的名义去年到今年上半年违法相当猖獗,我们发现有17个村有169亩土地。

  as666666:据我了解,现在在温州的一些农村,农民的住宅条件还比较差,但由于土地政策的因素没办法改善,请问金队长,该怎么妥善解决?

  金立臣: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只允许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审批时占用耕地的不能超过125平方米,其他的土地不能超过140平方米,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我们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但是在这个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加以合理利用,比如提高容积率和联建等方式,我们农村村民完全有可能改善住房条件的。

  老百姓:瞿主任、金队长你好:在沙城镇鸿昌机械有限公司后面七一河滨公园河边的绿化带,由于鸿昌机械违法填方被损毁50平方米,至今将有半年了,现在还没修复,我们多次向沙城镇政府及园林局反映,总是相互推委,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由此引发违章遗留问题,请领导予以关注,严惩违章违法者,责令修复绿化,盼望在新闻关注下得以修复。

  金立臣:绿化带假如合法的,破坏绿化带可以向园林局反映。

  wznf:金队长!龙湾区瑶溪镇浃底村,环山北路(瓯海大道隧道口)13.5亩违章建筑到目前没有拆违,请问是什么原因?在7月份我村部分村民联名写报告递交贵局,8月份来人摸底过(国土局或规划局不清楚),5个月过去了好象“只打雷不下雨”!盼望金队长查问一下为我们村民做主谢谢!

  金立臣:可以帮你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应该说前段拆违是有成效的,但是从目前的材料统计来看,这个进度还不到1/3,一些地方拆简易的垃圾房、简易房多一些。一些建筑质量比较好的,村民住宅拆的不多,下一步市里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一些重点的地方要重点拆除,涉及到干部违法建房的,既拆房又给行政处分,市里领导这个决心是大的。

  dd0204:请问现在有很多违章建筑都没有拆除是什么原因?有些人的违章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建,而有些人就不能。

  金立臣:刚才已经回答过了,我们登记在册的还有2/3左右没拆掉。应该说这次拆违大行动以来,明目张胆的违法建房已大为减少,但一些地方是还存在顶风违法的现象,我们将加大力度,对这些顶风作案的坚决优先给予拆除,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我公布一个信访举报电话:88367113 ,纪检电话:88367117。

  老挝:拆违的经费怎么解决?后续清理工作目前进行的怎么样了?

  金立臣:近期市政府已经为拆违拨专款300多万,善后土地利用的方面正在研究之中。

  ak47:未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具体项目用地审批而私自建房的,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章建筑是怎么来的?

  金立臣:受到行政处罚,面积大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罚,是干部党员的还应受党纪和行政处分。造成违章建筑这么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应该是违章建筑的使用有市场,造违章建筑有利可图;其二政府的管理力度有限,和因建违章建筑所得的利益不相称,造成现在违法建筑泛滥,法不责众的局面;其三,广大的干部群众对违法建筑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认为搞一点违法建筑不影响大局,还可以发展当地的经济,所以我们现在称它为“违章建筑”,其实应该是违法建筑。

  主持人:今天上午,我们民情热线88857266接到许多市民投诉,鹿城蒲州街道一姓代居民投诉:蒲州街道下蒲村一干部联同该村一村民林某,将该村原先一溜冰场改为商场,从中牟取暴利。此外,该干部在村陡门边建有非法建筑,林某在飞雕电器公司旁也建有几间数百平方的房屋。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处!

  金立臣:感谢这位网民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我将对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给予处理。

  as666666:我个人认为在农村如果真的是解决居住问题的,有关部门应该放宽政策。如果是肆意圈地以进行投机的,应加以严厉打击。两者应该有所区别。金队长你说是吗?

  金立臣:你说的有道理,但是违法建筑的应该要依法处理,对于村民符合建房条件的我们应该及时给予审批。

  doggay:朋友说要去办理土地证,土地证有什么用处?

  金立臣:你说的有道理,但是违法建筑的应该要依法处理,对于村民符合建房条件的我们应该及时给予审批。土地证是你用地的合法凭证,说说实际一点,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抵押贷款应该需要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到城东国土所申请办理。

  主持人: 金队长,瓯海区吴先生上午来电询问关于集体土地证的问题.他说,他的房屋建于70年代,经鉴定属D级危房,应该立即拆除重建.但是,重建需要相应的土地证和产权证.现在,产权证上属的是他的名字,而土地证则不是.这样就不能进行重建.请问,集体土地证何时才可以过户?

  金立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最近国务院发了一个“国发(2004)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城镇居民不可以到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因此,你在农村买的使用集体土地的房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现在不可以给你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

  alibaba:我朋友刚跟我说,乐清乐成镇双雁路上有幢违章建筑,现在已经盖到五层高了,他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没有引起重视!

  金立臣:我可以把你的问题带回去了解,你也可以向市国土局或乐清国土局举报。

  老百姓:历史遗留厂房违章现在土地功能改变,不再是工业用地,变为居住用地,根据政策可以依法办理吗?如果可以办理,怎样才能办理?

  金立臣: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的,比如这个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是不是允许等因素来定的。

  老挝:今年的拆违声势挺大,金队长有什么感触?

  金立臣:我是一个专职的土地监察人员,有些职业病,对违法建筑深恶痛绝。以前很多违法建筑看的到而拆不掉,心里很不舒服,现在通过拆违大行动,拆掉了一些,心情上舒畅的多了,但每一项工作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我认为拆违的力度还不够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alibaba:中国人似乎都有占小便宜的习惯,违章建筑也不例外,而且大家有个习惯性看法就是法不责众,大家都在建,我不建好象是吃亏了,金队长和瞿代表怎么理解这种心态?

  金立臣:是有你说的这种现象,人考虑自己的利益,我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我想不应该损害公共或他人的利益。我想从政府这个角度看,应该加以引导,对违法建筑的这种行为,坚决加以打击,使这些因违法建筑的人不但得不到利益,反而受到损害,这样的话,我想搞违法建筑的人会越来越少。

  结束语——

  金立臣:感谢温州新闻网和广大的网民给了我们一个宣传土地管理和这次拆违行动的一个机会,通过这次节目使我了解到大家对拆围工作的一些看法,广大网民也给了我们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对我们以后的差违工作是很有帮助的。节目时间是比较短的,希望广大的网民在节目以后多同我们沟通和联系,以便我们的拆违工作搞的好一些。

  瞿韶军:这次在线聊天,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因为拆违工作是建设平安温州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问题,也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建立长效的拆违机制大事,因此,拆违工作不仅是政府要重视的问题,而且也应当引全市人民的共同关注,希望引起大家的共鸣,共同来遏制这一侵害社会肌体的毒瘤。

 
稿源:   编辑: 季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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