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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560亩良田亟待复耕

  • 时间:2007年01月24日 10:23 稿源:http://www.66wz.com/    字体大小:
  • 560亩的农田被紧急租用作为塘河治理的淤泥消纳场,租用农户5年农田的租金却只给了3年,这些被抛荒田地很多都成了垃圾场,村民们心急如焚,原瓯海区人大代表为此四处奔走呼告,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这个事关民生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
  • 温州市人大代表 吴其南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一来

     

    背景:560亩农田盼复耕—— 一份人大代表不满意议案的追踪调查

      良田紧缺的情况下为何还出现560亩土地抛荒?政府承诺的每亩每年500元的租金为何没有继续兑现?本期我们邀请温州市人大代表吴其南、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共同做客《代表在线》,与网友共同探讨。

      560亩土地的荒芜

      yimu:据说这些都是良田,这样子放淤泥,政策上允许吗?

      陈一来:如果经过合法审批,可以作为临时用地,这样是可以的。

      吴其南:一般是不行的,但是如果是经过审批,临时用一下是可以的。

      瞧一下:淤泥的堆放确实是个问题,现在建筑业产生的废土也没地方堆放,都倒半夜里偷偷倒在江边等地方,实在是不应该,有没有专门的收治的地方?

      吴其南:管理方面应该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应该由政府方面出面,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使得群众和建筑单位都能够接受。

      九九:国家对这种良田有什么保护措施?文中介绍的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陈一来:对于农田,国家制定法律采取措施严格保护,保护农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如果是基本农田,是不允许改做其他用途的。

      未经审批,将大量农田作为淤泥堆积地使用是非法的。即便是作为临时用地,各级政府也需要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560亩良田作为临时用地,需要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

      微尘:像村民愿意种粮食也还好,可是现在的村民已经不是以前那种意义上的村民了,大部分不再愿意种田了,针对这个情况,土地放在那里也是荒芜,淤泥放在那里不是更好?

      吴其南: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问题,如果农村都把农田荒废,或者是占用了,那么后来的人再想种田,那该怎么办呢?所以中央三令五申不许非法占用农田,应该是高瞻远瞩的。中国是一个人均土地资源并不很富裕的地方,我们应该加倍珍惜。

      要依法保护好农田

      执法者:温州其他很多地方的农村,也存在这个状况,建筑垃圾等都堆积在良田里,我觉得这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处罚力度很重要,是不是呢?

      陈一来:其实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了,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除了行政处罚外,如果毁坏农田达到一定标准的,还要对使用者处于刑事处罚。

      无所谓:像郭溪镇政府是不是处理事情上欠考虑,租期三年,三年后如果还未被征用,将继续补贴,这种做法代表觉得妥当吗?

      吴其南:我有点怀疑,当初镇政府对三年后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到底是否认真考虑过,当初如果认真考虑过,大概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至少应该准备相应的租金。

      可心:现在就是农村里由于农田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大,基本都荒废了,把农田部分规划好,好好利用未尝不可,生产粮食这些就由北方适合的地方去生产,这样不好吗?

      吴其南:我觉得这属于统筹规划的问题,是国家统一考虑的问题,恐怕是一个局部的地方很难解决的问题。当初前苏联,就是因为把经济区划分的过细,什么地方搞经济区,什么地方搞农业区,结果效果反而并不好。

      来访者:土地局在这个事情上有什么责任没?

      陈一来:依照土地管理法,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农田用途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对使用者进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审查。如果这么多良田抛荒,而土地管理部门却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土地管理部门是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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