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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560亩良田亟待复耕
- 时间:2007年01月24日 10:23 稿源:http://www.66wz.com/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560亩的农田被紧急租用作为塘河治理的淤泥消纳场,租用农户5年农田的租金却只给了3年,这些被抛荒田地很多都成了垃圾场,村民们心急如焚,原瓯海区人大代表为此四处奔走呼告,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这个事关民生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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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镇里当时的真实目的是想让这些土地用做厂房,可后来又没有审批下来,不能盖厂房了.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
吴其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恐怕只有镇政府最清楚。要我来讲的话,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呢,就是镇政府对上面的政策理解不够,他们设想的东西不符合政策,所以不能批准;另一种就是,是不是他们了解政府,但有自己的小算盘。原野:政府跟村民签署协议的是三年,但是口头协议是如果没有被征用,政府继续承担,这样说是否有法律责任?
陈一来:首先这个临时用地协议是不合法的,其次,政府在使用之后,应当立即进行复耕,恢复土地的耕种功能。现在土地抛荒,政府是有法律责任的。
一叶瓯:相关部门有权利把这个土地用来堆放淤泥吗?土地局是不是应该对这个事情进行管理?
吴其南:从理论上讲,恐怕是不能的,因为涉及到几百亩的土地。国家规定,像这么大的面积是要省以上的才能批的。当时镇政府可能也只是想临时用一下,他们也没想到会把事情拖那么久。
新星:从法律上讲,镇里是否有对村集体土地处理及代为签署协议的权力?
陈一来:从法律上讲,镇政府没有这个权力,镇政府对集体土地进行处理及代为签署协议是违法的,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没想法:塘河的淤泥有这么多么?数量真是大,代表跟嘉宾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这些淤泥?吴其南:科学发达了,这些东西肯定是有用的,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目前是没什么其他的办法,只能是做砖头吧。
瓯江:像这种事情村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陈一来:第一,对于租金,村民可以依据签订的协议以及瓯海区政府的承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瓯海区政府支付剩余的租金。第二,村民可以向瓯海区政府要求对这些良田进行复耕,恢复良田的功能,使村民可以重新进行耕种。思考者:现在稍微有点棘手的问题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会推来推去,很有必要改变他们的服务意识,代表你说对吗?
吴其南: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这可能和我们政府、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或和我们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有关。
舒心:这些问题属于哪些部门可以管的?塘河治理是个好事,但淤泥处理这个事情一定要做好啊。
吴其南:这个问题陈律师刚才已经说了,市政府和瓯海区政府都有责任管。
MISS:当前农村荒芜土地、违章建筑等非常多,相关部门因为”法不责众”,又变得非常难处理,律师对这一方面有什么建议没?
陈一来: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大法律执行力度,该罚的罚,该拆的拆,如果都是听之任之,以后就难管,也很难处理.
陈一来:这说明这些土地是基本保护农田,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改做其他用途的。生活难西难:如何用制度去规范政府的作为?嘉宾对此有什么高见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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