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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何时才有我的车位产权证?
- 时间:2007年04月10日 23:40 稿源:温州网http://www.66wz.com/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业主仍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应当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
聊天现场
温州市人大代表 金月霞
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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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阐述:市区金伦花园的商业用房的产权证在2003年已办理完毕,可是该小区地下室车位的产权至今未得以办理,这缘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和开发商之间在缴纳地下室车位的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上还存在争议。
小区地下室车位产权证办起来为什么这么难?开发单位是否应该缴纳地下室车位的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温州市人大代表金月霞、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共同作客《代表在线》栏目,与网友探讨。
地下车位权属争议比较大
紧张西:车位应该是业主已购房产的配套设施,就像绿地等配套设施一样,律师你觉得开发商再拿地下车位拿出来卖,合法吗?
陈一来:在《物权法》没有生效以前车位的归属争议比较大,现在很多房开公司都赶在物权法生效之前加紧出让车位。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纠纷。物权法生效以后,对于车位的归属问题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是利用小区公共道路及公共设施的车位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房开公司不能出卖。对于地下室车位就要看地下室的权属归谁所有。如果地下室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设施,那么地下室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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