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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喇叭声声有点烦 为何禁鸣那么难

  • 时间:2007年11月29日 08:47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近月来,陆续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市区汽车喇叭声愈演愈烈,尤其在夜间长鸣骤起,扰人清梦。不少市民不禁发问:“10年前市区禁鸣喇叭,现在还禁吗?”带着市民的疑惑,连日来记者走访相关部门后发现,市区仍实行禁鸣,但遭遇多重管理尴尬。

      喇叭声声不胜其烦

      家住市区新城的王先生来电,称新城汽车站前车流遇阻时,司机常会长按喇叭,令人不胜其烦。前天,记者在实地看到,新城汽车站前车流密集,中巴车、出租车在此候客,公交车进站时常会造成阻塞,喇叭声此起彼伏。“等得心急,按喇叭是为了提醒前面的车快走。”河南籍出租车司机赵师傅直言不讳道,他知道市区禁鸣喇叭,但开出租车一年多来,从未被处罚过,便也不以为然了。在市区人民路、飞霞南路、黎明路等路段,也常能听到喇叭尖叫声,个别司机甚至不解,以为市区已经取消喇叭禁鸣了。

      前晚10时多,记者在市区部分酒店、娱乐场所门前看到,候客出租车排起队伍,一见有人出门就按喇叭揽客,喇叭声不断。“家里母亲可受罪了,夜里刚入睡又被吵醒,医生说再这样下去会造成神经衰弱。”家住市区嘉盛锦园的陈先生对此不无担忧。  

      力度削弱取证困难

      “从1997年开始,市区就实行禁鸣喇叭,现在也还实行。”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称,重要路段的禁鸣标志赫然在目。目前市区划定的禁鸣区主要是鹿城区。

      “10年前市区禁鸣喇叭有过一段高潮,现在管理上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当年曾参与禁鸣管理的一位交警称,那时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现已取消),违禁鸣喇叭可处吊证一个月的处罚。“颇具震慑作用,也利于管理。”现已是市交警支队某科室负责人的这位交警称,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条例第74条,违禁鸣喇叭只能罚款50元,处罚力度大不如前。

      10年前,市区路上的车辆屈指可数,且警力充足,一有车辆鸣喇叭就昭然若揭,处罚起来有针对性。“如今路上车流密集,喇叭声刚响过,随即淹没在车流中,很难确定哪辆车所为,不像电子监控能够拍摄取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的路面民警颇有感触。也有交警认为,车辆多了各类交通事故也随之升温,处理时已应接不暇,鸣喇叭毕竟没对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因此不作为路面管理的重点对象。

      对于夜间出租车候客鸣喇叭,交警在管理上也存在取证难的尴尬,而且出租车即停即走,较难统一管理。  

      联手管理创新利民

      交警部门认为,违禁鸣喇叭的最大危害在于噪音污染,环保部门如能参与管理,将更有针对性。

      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称,环保部门主要是对工业噪音污染实行监管,汽车鸣喇叭应属生活噪音,该由行政执法部门管理。

      市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士认为,违禁鸣喇叭虽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但生活噪音中并没指出该项,不在其职能范围。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到,违禁鸣喇叭属交通运输噪声,根据第57条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对此,交警部门认为,虽然他们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违反交通标志对违禁鸣喇叭进行处罚,但事实上鸣喇叭并未对交通秩序造成多大影响,某种意义而言还对前方车辆通行起到提醒作用,这让交警的管理显得有点尴尬。

      相关人士认为,汽车乱鸣喇叭带来的噪音污染客观上已经对市民造成影响,各部门若能不拘泥于职能划分观念,联手管理,不失为一种创新利民之举。本报记者胡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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