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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警车遛狗”事件后续:当事人被免职

  • 时间:2009年07月02日 10:28 稿源:温州网http://www.66wz.com/    字体:
  • 7月1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该副大队长予以警诫一次,免去其副大队长职务,通报全市引以为戒,并研究加强队伍管理的相关措施。
  •   温州网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了解到,6月29日被网帖曝光的温州“警车遛狗”事件已经有处理结果。经查,该车系市局刑侦支队赵副大队长驾驶,论坛上反映的情况属实,赵本人已于昨天下午被免职。

      6月29日上午9点30分,温州某论坛出现了《今天早上拍的警察开警车溜狗照片》的帖子,发帖人称:“2009年6月29日清晨5点45在市府路,看到一辆警车(牌照号为浙C2319警)溜狗,车的速度就比人散步快一点。”温州市公安局获悉该情况后,纪委、政治部等部门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

      经查,该车系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赵副大队长驾驶,论坛上反映的情况属实。市局刑侦支队总支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立即收回该警车,同时收回该副大队长的警用车辆准驾证,暂停其驾驶警车资格并责令本人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7月1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该副大队长予以警诫一次,免去其副大队长职务,通报全市引以为戒,并研究加强队伍管理的相关措施。

      据了解,目前温州警方正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从严治警,整肃工作和纪律作风。该事件的发生引起了温州警方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该局纪委、政治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落实《温州市公安局局规》、《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意见。市公安局领导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来管理,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坚决杜绝此类违纪事件的发生。(记者 周少艾 温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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